在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夜晚到来前,我想先准备许多的东西。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,需要我准备好旁人一辈子都难以取得的门票,我需要干什么?例如让我的衣服沾满吉利花的芬芳香味。在宿舍楼下有一片地方种满了吉利花,一个幸运儿的门户正对着他们,可惜并不是我。
“不要惊慌,面对上流社会的淑女、绅士们,要保持沉浸——”来自《绅士的礼仪与修养》,一本在伦敦书店不算畅销的书,被挤在角落,最上面的一本甚至落了些灰。拿着这本书去结账时,我甚至能清楚看见店员眼里的字符——“又是一个穿着服装店成衣的人来买这本书”,把我刺痛了一瞬。内心仿佛有个叫“不懂爱情的小塞里斯”在狂笑着叫嚣:瞧瞧!爱情!这算什么爱情!这是引人虚荣的毒药,这是享乐主义的催化剂!塞里斯,你早晚也会省吃俭用,把那些钱拿去买一件粗花呢西装———
“啪”,我把这本厚的像书架上那本《堂吉诃德》的书拍在桌子上。要是那位老先生在,定要垂着眼,像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忠臣一样念叨几句“这可不太绅士……”
这位老先生——老斯德曼,在那座黄铜座钟指针走向下午六点前回来了,带着我嘱咐的东西。一件粗花呢的西装。大约花费了我五个月剩下来的“闲书钱”。
还剩一个小时。大约,从这里走到基督学院那边去,顶多半个小时。我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看看这本《绅士的礼仪与修养》,再喝几口茶,一喝就停不下来,手摁在书页中间,尽力不刻意地压平,好让谁都不看见封面。
半个小时的时间几乎算不上什么,茶喝完了,该去赴约了。走在苹果树下,天边的夕阳浓郁,蕴满了橙红色,要是平时,我一定会好好留下来,今天却毫无心情,以至于后悔应下那个邀约。
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纵使不情愿,也该去了。这段路比我想象中的近,站在门口,我听见一个年轻人的笑声与谈话声,不是塞巴斯蒂安的,要更活泼些,爽朗些,也是我愿意接近,但毫无那方面兴趣的人。高瘦,晒得有些黑,穿着巧克力棕色的西装,上面点缀着香草白色的条纹,正滔滔不绝的和塞巴斯蒂安说着什么。而我也莫名加入了这个话局,莫名被介绍了这个年轻人叫安东尼·布兰奇,塞巴斯蒂安许多气质特殊的朋友们中最特殊的一个。
“唯美主义者”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,我对这个词语印象很深,即使我也一知半懂是什么意思。女生讨厌他,总是离得远远的;而男生大多会给同伴把他指出来,好让大家都看看他那一副整天趾高气扬、神气十足的样子。一件事让我对他萌生许多好感,因为有人说,他曾在乔治教堂对陈规旧习提出的质疑。一个叫查尔斯的年轻人说的。
他们都完全不一样,除却布兰奇,我们都穿着粗花呢西装,这让我感到一丝丝庆幸,又很快平复下来。查尔斯,沉静,塞巴斯蒂安似乎格外青睐与他,我想尽力从他身上看出什么光彩来,可惜,像是一颗蒙尘的珠,抛光前,没有人知道是珍珠还是兔子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