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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他和她的世界



姜晚棠是在十月底转学过来的。


那天是周一,早读课刚结束,周老师带着一个女生走进教室。她穿着校服,但校服在她身上跟穿在别人身上不一样。不是尺寸的问题,是气质的问题。同样的深蓝色外套,白色衬衫,黑色百褶裙,穿在别人身上就是校服,穿在她身上像某本杂志的街拍。


“这是新转来的同学,姜晚棠。”周老师推了推眼镜,“大家多关照。”


她站在讲台上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不大,嘴角只是微微上扬,但刚刚好。不会让人觉得太热情,也不会让人觉得太高冷,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、让人舒服的微笑。


“大家好,我叫姜晚棠。”她说,“之前在南城二中,以后请多多指教。”


她的声音不大不小,吐字很清楚,普通话标准得像电视里的播音员。说完她还微微鞠了一躬,鞠的角度也刚刚好,不会太深也不会太浅。


教室里的男生突然变得很活跃。有人发出“哦”的声音,有人在笑,有人在跟她挥手。林知意后来跟我说,姜晚棠一来,咱们班就锁定校花了。我说哦。林知意说你反应怎么这么平淡。我说跟我有什么关系。


姜晚棠被安排在第五排靠窗的位置,就在程砚白的前面。


隔了四排,我坐在第四排,姜晚棠在第五排,程砚白在最后一排。也就是说,程砚白坐在姜晚棠的后面。


上课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回头看。


不是看程砚白,是看姜晚棠。我只是想知道她会不会转头跟程砚白说话,程砚白会不会跟她说话。我告诉自己这不是嫉妒,只是好奇,新同学嘛,谁都想知道她跟大家相处得怎么样。


第一天,姜晚棠没有转头。


第二天,也没有。


第三天,晚自习的时候,我看见姜晚棠转过头,把一张纸条放在程砚白的桌上。


我心口那根弦突然绷紧了。


程砚白看了一眼那张纸条,没有打开,直接推了回去。


姜晚棠好像说了句什么,声音很小,我听不见。程砚白没有回答,低头继续看书。姜晚棠把纸条收回去,转过身,之后再也没有回过头。


我把那根绷紧的弦松下来。


松下来之后我才意识到,我刚才紧张了。我紧张姜晚棠给程砚白递纸条,紧张程砚白会不会打开那张纸条,紧张他们之间会不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。我只是一个坐在第四排的、成绩中等的、没有任何特点的女生,我有什么资格紧张这些?他跟谁说话,跟谁传纸条,跟我有什么关系。


什么关系都没有。


可是那根弦就是松不下来。


姜晚棠很快就融入了这个班级。不是因为她是校花,是因为她真的会做人。她对谁都笑,笑得不大不小刚刚好。她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,连我这个坐在角落里不怎么说话的人,她都能在叫我的时候准确地喊出“沈栀”。她会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主动伸手,不问为什么,不求回报,好像帮助别人是她的一种本能。


女生们也喜欢她,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长得漂亮的女生很容易被其他女生排斥,但姜晚棠没有这个问题。因为她不只是漂亮,她还很聪明,聪明到知道怎么让身边的人不讨厌她。


十一月中旬,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。


程砚白报了三千米。这个消息是林知意告诉我的,她从体育委员那里看到的报名表。“你们班那个程砚白跑三千米,我要去看。”林知意说。我说你不是我们班的,你进不来我们班的大本营。她说我混进去就行了。


我知道程砚白报了三千米,是因为体育委员在班上念报名表的时候,我听见了“程砚白”三个字。那是整个报名表上我最认真听的名字,其他名字都像是被按了快进键,只有这三个字被放慢了,一个字一个字地落进我的耳朵里。


运动会那天天气很好。十一月南城的太阳不像夏天那样毒辣,晒在身上是暖的,风也是暖的,带着操场边上那排桂花树的香气。


三千米在下午两点开始。我一点四十就到了操场,找了一个视角好的位置。不是看台,是跑道内侧的草坪边缘,那里离终点最近,能清楚地看见每一个冲线的运动员。


我不只是想看他冲线。我想看他跑的全过程,想看他第一圈是什么样子,第五圈是什么样子,最后一圈又是什么样子。我想记住他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情,把这些细节存进脑子里,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翻看。


发令枪响的时候,我的心也跟着跳了一下。


程砚白一开始没有冲在前面。他不紧不慢地跑在队伍中间,步频很稳,呼吸看起来很均匀。第一圈,第二圈,第三圈,他的速度几乎没有变化,像一台调试精密的机器。到了第五圈,前面的人开始慢下来,有人岔气了,有人停下来走路,他的排名自然而然地往前移动。


第六圈,他开始加速。


不是那种突然的爆发,是循序渐进的,每一步都比上一步快一点点。他的大长腿在跑道上跨出很大的步幅,手臂摆动有力,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。他超过了一个,又超过了一个,又超过了一个。


最后一圈的时候他已经跑到了第二名,只差第一名不到五十米。


看台上的人开始喊加油。我听见有人在喊程砚白的名字,有男生的声音,也有女生的声音。有一个女声喊得特别大声,我顺着声音看过去,是姜晚棠。她站在看台最前面一排,手里举着一瓶水,朝跑道方向喊。


程砚白在最后五十米追上了第一名,两个人几乎同时冲线。裁判看了好几秒才判定,程砚白赢了,只快了零点几秒。


他赢的时候,脸上没有什么表情。他弯着腰,双手撑在膝盖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汗从他的下巴滴下来,滴在红色的跑道上,洇出深色的圆点。


我站在草坪边缘,离他大概十米远。我想走过去,把手里那瓶水递给他。那瓶水是我在小卖部买的,农夫山泉,蓝色瓶盖,跟他在教室里喝的是一个牌子。我在手里握了很久,瓶身已经被我捂热了。


我往前走了一步。


姜晚棠比我快。


她从看台上跑下来,穿过草坪,跑到程砚白面前,把那瓶水递了过去。“程砚白,你太厉害了!”她的声音很大,带着兴奋,带着崇拜,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张扬。


程砚白直起身,看了她一眼,接过了那瓶水。


“谢谢。”他说。


他拧开瓶盖,仰头喝了一口。水从他的嘴角溢出来一些,顺着下巴往下淌,他没擦,又喝了一大口。


我站在原地,手里还握着那瓶已经变温的水。


我把那瓶水收回去,塞进校服口袋里。瓶子太大了,口袋装不下,露出一大截在外面。我把校服往下扯了扯,试图遮住那个瓶子,但遮不住。瓶子就那样挂在口袋外面,像一个多余的东西。


后来我走回看台,坐在林知意旁边。她说你去哪了,我说去上厕所。她说程砚白跑第一了你知道吗,我说知道。她说什么叫你知道了,你就不能有点激动的情绪吗。


我没有说话。


我把手伸进口袋里,摸着那瓶水的瓶盖。瓶盖上有防滑的锯齿,摸起来一棱一棱的。我把每一棱都数了一遍,一共二十四棱。


我想,如果我再快一点,如果我在姜晚棠之前跑过去,如果我把这瓶水递给他,他会不会也接过去,会不会也说一声谢谢,会不会也仰头喝一口。


他会。他会对任何人做同样的事。


这就是问题的关键。他接姜晚棠的水,不是因为那个人是姜晚棠,是因为那是一瓶水。他口渴了,有人递水,他就喝了。换了任何一个人递,他都会喝。包括我。


那我为什么不敢走过去呢。


因为我没有姜晚棠那种毫不掩饰的张扬。她可以大声喊他的名字,可以穿过草坪跑过去,可以在所有人面前递给他一瓶水。她做这些事的时候是自然的,是不需要勇气的,就像呼吸一样简单。


我做不了这些事。


我把一瓶水从操场这头带到那头,又从那头带回来。它在我的口袋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,最后被我带回了宿舍。我把那瓶水放在床头柜上,一直没有喝。水在瓶子里放了很久,久到瓶身变软,久到水面长出绿色的苔藓。林知意说这水不能喝了让我扔掉,我说好。但我没有扔掉。


那瓶水在我床头柜上待了三年。


运动会之后,姜晚棠和程砚白之间好像多了一些什么。不是我想多了,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。他们在走廊上遇见会点头打招呼,食堂里偶尔会坐同一张桌子,课间有人看见他们在讨论题目。这些事情单独拿出来看什么都不算,但放在一起就变成了一种氛围,一种专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氛围。


林知意有一次跟我说:“你们班那个程砚白和姜晚棠是不是在一起了?”


我说:“没有吧。”


林知意说:“我看他们挺配的。”


我说:“嗯。”


林知意说:“你怎么又嗯。”


我说:“嗯就是嗯。”


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了很长一段话。写完之后我读了一遍,觉得每一个字都在嘲笑我。我喜欢的男生和另一个女生被别人说“挺配的”,而我能做的只有说“嗯”。我连反驳的资格都没有,因为我不是他的谁,我什么都不是。


我把那一页撕下来,没有揉成团,而是折成了一只千纸鹤。


我把千纸鹤放在窗台上,希望风把它吹走。


南城的十一月没有大风。


那只千纸鹤在窗台上放了很多天,最后被宿舍阿姨收走了。


十二月,学校举办元旦文艺汇演。每个班要出一个节目,我们班的节目是钢琴伴唱。姜晚棠弹钢琴,程砚白唱歌。


我不知道是谁选的他们。也许是周老师,也许是班干部,也许他们自己报的名。我只知道当节目单贴出来的时候,我看见“高一三班 钢琴伴唱《遇见》 表演者:姜晚棠 程砚白”这一行字,心里有什么东西沉下去了。


《遇见》。


我听过那首歌。孙燕姿的。我还在县城上初中的时候,有一次在学校的广播里听到过。“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,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。”那时候我不太懂歌词的意思,只是觉得旋律好听。


现在懂了。


排着队,拿着爱的号码牌。可号码牌发完了,还没有轮到我。


汇演那天在学校的大礼堂。我们班的位置在中间靠左,我坐在第四排,视野不算好,但能看清舞台上的大部分区域。


灯光暗下来的时候,礼堂里安静了。


一束光打在舞台左侧的钢琴上,姜晚棠坐在那里,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。她的头发披散下来,长到腰际,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。她把手指放在琴键上,停了两秒。


琴声响起来的时候,我承认我被打动了。


不是因为她弹得多好,是因为那首歌的前奏本身就好听。一个一个的音符从她的指尖溢出来,像水滴落在平静的水面上,一圈一圈地荡开。


然后程砚白从舞台右侧走了出来。


他穿了一件白衬衫,黑色长裤,头发梳上去了一些,露出额头。他一直穿校服,我很少看见他穿别的衣服,现在看见他穿白衬衫站在灯光下,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“好看”。


程砚白的好看不是那种浓烈的、扑面而来的好看。你第一眼看他不觉得惊艳,看第二眼觉得还行,第三眼就移不开目光了。他的五官拆开来看每一个都算不上完美,但放在一起就变成了一种很舒服的、耐看的、让人想一直看下去的东西。


他走到舞台中央,站在立式话筒前,开口唱了。


他的声音跟平时说话不太一样。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是低的,懒洋洋的,像冬天不愿意起床的人在被窝里嘟囔。唱歌的时候他的声音会亮一些,多了一些温度。


“听见冬天的离开,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。”


礼堂里很安静,只有他的声音和钢琴的声音。两千多个人坐在黑暗里,没有人说话,没有人玩手机,所有人都在看他。


我也在看。但我看不清楚。不是因为灯光太暗,是因为我的眼睛里有东西在晃。


我哭了。


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。这首歌不是悲伤的歌,程砚白唱得也不算多好,他甚至有一两句没跟上节奏。可我就是在掉眼泪,无声地掉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,滴在我的校服裤子上。


林知意用胳膊肘撞我,小声说:“你怎么了?”


我说没事,眼睛里进东西了。


林知意递给我一张纸巾。我接过来,擦掉了眼泪,但新的眼泪又流出来了。我擦了很多次,擦到眼角发疼,最后还是没擦干净。


舞台上,程砚白唱到了最后一句。


“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。”


他唱这一句的时候,偏过头看了一眼姜晚棠。


就一眼。


但我在第四排,看得清清楚楚。


那天晚上回到宿舍,我把枕头套里面的草稿纸拿出来看了一遍。那些公式符号还在,程砚白的字还在,五个公式,十三个数字,十七个字母,六个运算符号。我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,确认没少。


然后我把草稿纸折回去,重新塞进枕头套里。


我躺在枕头上,闭着眼睛。


程砚白站在舞台中央唱《遇见》的样子在我脑子里转,他的声音在我耳朵里回响。姜晚棠穿白裙子弹钢琴的样子也在,他偏头看她那一眼也在。


我翻了个身,把被子蒙在头上。


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。


如果遇见你是意外,那我宁愿这个意外从来没有发生过。


可是已经发生了。


从2013年9月1日那天开始,一切都已经发生了,回不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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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仍未知道那天花的名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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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仍未知道那天花的名字

作者: 杜暮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