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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分科


高一的日子就像南城的夏天,漫长、黏腻、怎么也过不完。但当你真正回头看的时候,又觉得它短得不像话。


期末考试结束那天,周老师在班会上宣布了一件所有人都知道迟早会来、但真的来了还是让人措手不及的事——文理分科。


“理科班保留一到四班,文科班五到八班。”周老师站在讲台上,手里拿着分科意向表,“你们有一周时间考虑,下学期开学直接进新班级。”


教室里嗡嗡嗡地响起来,所有人都在转头跟身边的人商量。选文还是选理,这是高中阶段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选择。选错了,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事。


我坐在第四排,没有转头。


因为我早就知道答案了。


程砚白选理。这件事不需要确认,他数学物理都是年级第一,不可能选文。林知意也选理,她虽然是我闺蜜,但她从初中开始就偏科严重,物理比历史好得多,选文才是疯了。


所有人都选理。


只有我一个人选文。


我的理科成绩不算差,经过程砚白半个学期的辅导,数学已经从及格线边缘爬到了中上游。但我知道那不是因为我开窍了,是因为我想在每周三下午看见他。现在分科了,周三下午的补课自然也就没了。我没有理由再学理科了。


我的文科从初中开始就比理科好。语文英语不用费什么劲就能考高分,历史政治背一背也能拿不错的成绩。我妈打电话来问我选什么,我说选文。她沉默了两秒,说了一句“你自己想清楚”,然后挂了。她大概觉得我选文是因为理科太难我学不会。她没有问过我真正的原因,我也不会说。


分科意向表交上去的那天,我在走廊上遇见了程砚白。


说是遇见,其实是我故意的。我知道他每天下午第二节课后会去教学楼后面的开水房打水,我算好了时间,在那里等了三分钟。


他从开水房出来,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保温杯。看见我站在走廊上,他点了点头,算是打招呼,然后从我身边走过去了。


“程砚白。”我叫住了他。


他停下来,回头看我。


“你选理对吧?”我问。


“嗯。”


“那以后周三的补课……”我说。


“应该不用了。”他说,“分科之后数学难度不一样,你去找文科班的老师吧。”


我说好。


他转身走了。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,手里还攥着那张已经被我揉皱的分科意向表,上面“文科”两个字被我描了很多遍,描到那个“文”字比旁边的字粗了一圈。


这就是我和程砚白之间最后的对话。高一这一年,我们说话的总次数大概不超过二十次,总字数不超过五百字。其中大部分是他给我讲数学题时的“嗯”“对”“这里错了”。真正算得上“对话”的,也就这么几次。


我以为分科之后一切就会结束。我的暗恋会像所有无疾而终的青春期冲动一样,被时间和距离冲刷干净,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、可以被一笑置之的回忆。


但我错了。


分科之后,暗恋不但没有结束,反而变本加厉了。


高二开学第一天,我走进文科五班的教室,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。教室在教学楼三楼,跟理科一班隔了一个连廊。连廊大概五十米长,两边是玻璃窗,晴天的时候阳光会把整条走廊照得通透,像一条光的隧道。


从那一天起,我养成了一个习惯。


每天课间,我都会去那条连廊上站一会儿。不是每节课间都去,那样太刻意了。但上午第二节课后的大课间有二十分钟,我一定会去。下午第一节课后也有十分钟,我也会去。


因为从连廊的窗户看过去,正好能看见理科一班的教室后门。


如果运气好,我能看见程砚白从后门走出来。有时候是去上厕所,有时候是去小卖部,有时候只是站在走廊上伸个懒腰。他伸懒腰的时候会把手臂举过头顶,整个人往上拉伸,校服的下摆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截,露出一小片腰。看见那片腰的时候我会把目光迅速移开,像做贼一样。


我就是在做贼。偷看他,偷窥他的生活,把他每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偷过来,藏进我的脑子里,在睡不着的时候翻出来反复播放。


林知意有一次在连廊上逮到了我。她从理科一班的教室跑出来,拍了一下我的肩膀,说:“你在这干嘛呢?”


我说:“透气。”


她说:“你文科班在那边,透气跑这么远?”


我说:“这边风景好。”


林知意看了我一眼,那个眼神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她大概猜到了什么,但她没有问。她只是说:“走吧,陪我去小卖部。”


我跟她走了。临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理科一班的教室后门,程砚白不在那里。


九月的一个周三下午,没有课。我拿着数学课本去图书馆自习。


南城一中的图书馆在教学楼后面,一栋三层的旧楼,一楼是借阅室,二楼是阅览室,三楼是自习室。我去的时候自习室已经坐了很多人,我转了一圈,在最里面的角落找到了一个空位。


我坐下来,翻开数学课本。


然后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。


“这里,辅助线画错了。”


我的后背一下子绷直了。那个声音,那个懒洋洋的、压得很低的、带着一点不耐烦的声音。我听了一年,每周三下午都在听,不可能认错。


我转过头。


程砚白坐在我后面隔了两排的位置上。他面前摊着一本物理竞赛题集,手里拿着一支笔,正在跟旁边的一个男生讲题。那个男生我不认识,大概是他理科班的新同学。


他没有看见我。他低着头在草稿纸上画图,笔尖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响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肩膀上,把他的白T恤照得有些刺眼。


我转回头,盯着面前的数学课本。


一道题都看不进去。


此后我开始频繁地去图书馆。不是因为爱学习,是因为我知道程砚白也去。每周三下午,每周五下午,他都会去图书馆三楼自习室,坐在那个固定的位置——最里面靠窗,左手边是墙,右手边是过道,后面没有人。


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那个位置。也许是因为安静,也许是因为光线好,也许只是习惯。但我知道那个位置很好观察,从我的角度可以看见他的侧脸,而他如果不刻意转头,不会看见我。


我就坐在他斜后方隔了两排的位置上。那个位置能看见他的侧脸和他翻书的手,但不会被他注意到。


我开始研究他的习惯。他自习的时候喜欢转笔,用中指和无名指夹着笔杆转一圈,再转回来。他转得很熟练,笔在他手指间像是活的,永远不会掉。他看书看累了会摘下眼镜——我一直不知道他戴眼镜,因为他平时不戴,只有看书的时候才戴。那副眼镜是银色的细框,戴在他脸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柔和了一些,不像平时那么冷了。


他喝水的时候会仰头,喉结上下滚动一下。他写题写烦了会把笔放下,整个人往后一靠,闭一会儿眼睛。他闭眼的时候睫毛很长,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。


我记下了这些。每一个细节都记下了。


不是刻意去记的,是你的眼睛在看向一个人的时候,会自动把这些东西存进内存里,清不掉也删不掉。


十月的一天,林知意约我吃饭。我们去了学校门口的兰州拉面,她吃牛肉面,我吃蛋炒饭。吃到一半她忽然放下筷子,看着我说:“沈栀,你是不是喜欢程砚白?”


我手里的勺子停在半空中。


“你跑去连廊透气,跑去图书馆自习,还问我是不是喜欢程砚白?”林知意的声音不大,但她每个字都说得很重,“你以为我看不出来?”


我没有说话。


“你说实话。”她说。


我放下勺子,看着面前的蛋炒饭。米饭粒粒分明,葱花切得很碎,鸡蛋炒得有点焦了,边上一圈深褐色的焦边。


“是。”我说。


那个字说出来的时候,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。不是害怕,是一种如释重负的颤抖。像憋了很久的一口气终于吐出来,胸腔里空荡荡的,说不清是轻松还是更沉重了。


林知意叹了口气。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


“不怎么办。”我说。


“不表白?”


“表白什么。”我把碗里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,嚼了很久才咽下去,“他又不喜欢我。”


“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?”


我看了林知意一眼。她的表情很认真,不像是在安慰我或者敷衍我。她是真的在问我,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。


我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大概很难看,因为林知意看见之后眉头皱了一下。


“他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一定记得住。”我说。


这句话我说得很平静,平静到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冷漠。但我说的是事实。程砚白每周三给我讲了一个学期的数学题,每次见面他叫我“你”,从来不叫名字。也许他知道我叫沈栀,也许不知道。但就算知道,这个名字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符号,和“同桌”“前桌”“那个谁”没有区别。


林知意沉默了很久。久到拉面凉了,久到店里的顾客换了一拨又一拨。


“那你就这样一直喜欢下去?”她终于开口了。


“嗯。”


“万一他哪天和姜晚棠在一起了呢?”


我付了钱,站起来,把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。


“那就到时候再说吧。”


那天晚上我写日记,写得很短。


“林知意知道了。她问我喜欢程砚白怎么办。我说不怎么办。她说万一他和姜晚棠在一起了呢。我说到时候再说。其实我没有说出口的后半句是:就算他和姜晚棠在一起了,我也还是会喜欢他。这件事跟他在不在谁身边没有关系。喜欢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,跟他没有关系。”


写完这行字之后我合上日记本,把它塞到枕头底下。


枕头底下已经有很多东西了。程砚白写过的那张“谢谢”纸条,夹着公式符号的草稿纸,还有那瓶早就不能喝的农夫山泉。这些东西都塞在枕头套的夹层里,被压得扁扁的,像一枚枚枯萎的标本。


我把脸埋进枕头里,闻到了洗衣液的味道。不是程砚白身上那种像冬天的冷水的味道,是我自己的洗衣液,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,闻起来像假花。


我闭上眼睛。


明天又是周三。我会去图书馆三楼自习室,坐在斜后方隔了两排的位置上,看他转笔,看他喝水,看他闭眼时睫毛投下的阴影。


他不会知道我在看他。


他什么都不会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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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仍未知道那天花的名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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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仍未知道那天花的名字

作者: 杜暮周